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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法草案征求意见 粤将开公众讨论会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2日09:08 南方日报

  本报讯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近日发布公告,省人大常委会定于2005年8月9日上午,在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厅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草案)》公众讨论会,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对《物权法(草案)》的意见。请拟参加公众讨论会的社会各界人士于2005年8月5日前将报名申请(注明姓名、性别、工作单位及职业、住址、联系电话、E—mail地址)邮寄或传真至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对《物权法(草案)》有书面意见的,请将意见(并附电子文本)寄送省人大法制委员会。法制委员会将根据报名情况,确定20名对《物权法(草案)》提出了具体意见的人士

参加公众讨论会,并在会前3天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会议参加人。

  联系电话:871859778718592387184971;传真:87773151;E—mailfwb@rd.gd.cn;地址以及邮编:广州市中山一路64号 510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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