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发行300亿国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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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2日09:10 南方日报 |
本报讯根据国家国债发行的有关规定,财政部决定发行2005年凭证式(四期)国债(以下简称“本期国债”)。发行总额300亿元,其中3年期210亿元,票面年利率3.24%;5年期90亿元,票面年利率3.60%。 公告称,本期国债发行期为2005年8月1日至2005年9月30日,采取按月分段的方式发行。其中,8月1日至8月31日发行150亿元,9月1日至9月30日发行150亿元,各承销机构在规定 的额度内发售本期国债。本期国债从购买之日开始计息,到期一次还本付息,不计复利,逾期兑付不加计利息。在购买本期国债后如需变现,投资者可随时到原购买网点提前兑取。提前兑取时,按兑取本金的1‰收取手续费,并按实际持有时间及相应的分档利率计付利息。 从购买之日起,3年期和5年期凭证式国债持有时间不满半年不计付利息;满半年不满2年按0.72%计息;满2年不满3年按2.07%计息;5年期凭证式国债持有时间满3年不满4年按3.24%计息,满4年不满5年按3.33%计息。 本期国债面向社会公开发行,投资者可到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以及部分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等37家2004年凭证式国债承销团成员的营业网点购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