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赔3000万仅退还邮资24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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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2日09:44 大洋网-广州日报 |
据新华社电 3年前,四川绵阳发生一宗特大商业信函被毁案,四川一公司向四川省邮政局和绵阳市邮政局索赔3000万元。日前,四川省高院终审驳回巨额索赔,并判令被告退还原告邮资费2400元。 原告是一家民营企业,每年有大量的商业信函发送到全国各地寻求合作。2002年,该公司调查发现,其信函竟然被装成10多个麻袋堆放在绵阳市一家废品收购站。在交寄的250余万封信函中,只有40多万份被邮发出去。案发后,毁弃邮件的绵阳市邮政局处理中心职工冯云波被判拘役6个月、缓刑6个月。但在民事赔偿方面,四川省高院终审认定,交寄的商业信函是平常邮件,按邮政法规定,邮政企业对平常邮件的损失不负赔偿责任。法院认定,邮政局未投递9533封信函但已收邮资费,遂判决被告退还2400余元。(来源:广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