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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化转地总补偿162.5亿元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2日10:04 南方日报

  城市化转地总补偿162.5亿元

  将动用历年财政结余26亿元

  本报讯(记者/江强 实习生/张昊)昨日,市人大常委会议分组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动用历年财政结余的报告,于今日(22日)将对这项要求动用26亿元用于转地补偿的请求

进行表决。

  根据市政府三届15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深圳市宝安龙岗两区城市化转地工作实施方案》,宝安、龙岗两区城市化转地工作要在今年内一次完成,城市化转地资金市、区按六四比例出资,城市化转地总补偿费约162.5亿元,市、区两级政府今年可用于两区城市化转地一次性补偿的总财力为58亿元,其中市本级40亿元。

  按照目前宝安、龙岗两区城市化转地的工作进展,7月份将开始集中支付转地补偿资金。为最大限度降低转地融资成本,减少转地融资利息支出,市政府提出应优先使用财政性资金,不足部分再向银行融资解决,市本级筹措40亿元的财政性资金中,其中将动用财政预算内节余资金26亿元。根据《预算法》的有关规定,动用财政预算内节余资金需报请本级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因此市政府特请市人大常委会批准动用财政预算内结余资金26亿元用于转地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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