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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停咪表位竟然被罚款 咪表企业“执法”遭质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2日10:04 南方日报

  本报讯“因为忘了刷卡,我的车停在咪表处停车位不到五分钟就被锁咪表公司的人锁了,而且要罚款,还不给票。”昨日中午,记者接到一位李先生的投诉,他质疑,“咪表管理人员不是执法人员,却随意上街锁车罚款,这种行为合理吗?”记者了解到,李先生反映的道路停车监管公司仍然在执行道路临时停车的管理和执法职能上一直争议不止。

  昨日中午,烈日如火,开车途经深圳市福田百花二路时,口渴的李先生匆匆把车停在

路边一个咪表停车处,便去买水,水买回来后发现车被锁了,挡风玻璃上有一张通知单。李先生按照通知单上的电话号码拨过去,不久,来了两位穿制服的工作人员。

  这两位工作人员提出罚款35元,李先生要求对方出示证件,并要求开具行政处罚发票,但对方称自己是咪表停车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的人员,而且也没有任何发票。李先生对此甚是不理解。

  据了解,2004年1月1日,深圳市正式颁布实施《深圳市停车场规划建设和机动车停放管理条例》,明确规定深圳市机动车道路临时停放的管辖、执法由公安交管部门负责执行,但时至今日,道路停车监管公司仍在执行道路临时停车的管理和执法职能。而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公司是没有执法权的,这导致道路停车监管公司因罚款、锁车等引起的纠纷不断。

  记者在采访相关部门时了解到,目前解决咪表问题最大的难点在于“法律关系比较复杂”,条例中的执法主体是交管局,而与经营咪表企业签订合同的是财政局,合同2007年才到期。对此,相关负责人表示,政府会认真研究进一步改进方案。

  甘雪明 陈丽莉

  (报料人:李先生 奖金: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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