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价局突查北京路价格欺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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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2日10:04 南方日报 |
物价局突查北京路价格欺诈 “原价不实”、“承诺不兑现”居投诉前两位 本报讯在市物价局“12358”投诉记录中,关于价格欺诈的投诉主要集中在原价不实和承诺不兑现两方面,昨天,市物价局副局长吴林波这样告诉记者。 昨日,吴林波带队,突击检查了北京路及周边地区的零售企业。这次检查的主要目的是进行查处价格欺诈专项活动的宣传指导。过段时间,市物价局将再次进行检查,届时,将对违规者进行查处。 吴林波指出,按照有关通知条例,对于违反规定,实行价格欺诈的经营者,可处以2-20万元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将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其营业执照。 李艳 王洁 蓝岚 【防止价格欺诈有招】 一看 要看清商品的明码标价签,标价签是否经过物价部门监制,是否标清楚原价、现价、降价原因,按照国家发改委的有关规定,标明的原价应为同一商品上一次的销售价格。 二问 对于商品的原价有疑问的,可以让营业员提供相关的依据,对商品的规格、等级要问清楚,避免商家以次充好。 三索取 即要发票或销售小票。 四投诉 可通过拨打“12358”进行投诉。只要消费者通过该热线投诉的,都会有完整记录。同时市物价局会根据消费者提供的凭证进行调查,7天内给予回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