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纺织印染排污大户全面清查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2日10:29 东南快报

  本报讯省政府办公厅昨日转发《关于福建省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重点查处造成闽江、九龙江、敖江、晋江、汀江、木兰溪、交溪等“五江两溪”重点流域水环境污染的企业违法排污问题,我省重点监管企业稳定达标排放率达到90%以上。

  对规模化畜禽养殖场进行全面清理。禁建区划定后仍在禁建区内新建的畜禽养殖场必

须限期予以拆除;禁建区划定前已建的畜禽养殖场超标排污的,责令其在年底前完成治理,未按期达标的予以搬迁或关闭。对禁建区外的规模畜禽养殖场超标排污的,要限期治理,逾期未达标的,要依法予以查处。

  对纺织印染企业进行专项检查,公布一批严重违法排污的纺织印染企业名单。同时,对钢铁、电解铝、水泥、电石、炼焦、铁合金、火电、化工、铬盐、蓄电池等重污染行业的污染治理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各级政府要确定本地区今年重点督办的环境污染问题,公开查处一批屡查屡犯的环境违法企业,并组织新闻媒体跟踪报道,定期公布查处情况。

  又讯记者昨日获悉,各设区市应于7月底前公布严重违法排污的纺织印染企业名单;8月1日前报送本地区实施意见、工作开展情况和挂牌督办名单。8月1日-10月30日,各市、县(区)政府组织对清查出的重点环境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公开查处、曝光一批典型案件。(来源:记者程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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