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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恢复强制婚检引发专家争议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2日11:18 武汉晚报

  据央视报道《黑龙江省母婴保健条例》日前修改后经审议通过,并开始施行。《条例》中明确规定:“本省实行婚前医学检查制度”,“准备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接受婚前医学检查和婚前健康教育,凭婚前医学检查证明,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没有婚前医学检查证明的不予办理结婚登记”。

  根据《条例》规定,今后进行婚检时,除艾滋病、梅毒、淋病、麻风四项必须检验外

,其他各项仍然按照自愿原则,由新人自行进行选择。

  据了解,黑龙江是2003年10月全国施行“自愿婚检制度”以来第一个通过人大修改条例的方法重新实施强制婚检的省份。这一消息在全国范围内引发争议。计生部门态度中立

  “从计划生育的角度说,我们的态度是中立。”20日下午,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政策法规司司长于学军告诉记者,对婚前医学检查制度国内目前有两种态度,一是主张自由婚检,一种是主张强制。但是,全国范围内再次恢复强制婚检制度有难度。不过婚前医学检查工作还是要加强,最近一个月内国务院将出台一个关于加强婚前医学检查的意见性文件,目前该文件正在征求意见。专家反对干预结婚权利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毛寿龙教授不赞成黑龙江省恢复强制婚检。他说,可以采取经济措施来激励大家进行婚检。婚姻和生孩子是两码事儿,没有必然的联系。

  复旦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副教授高燕宁认为,“我们应该尊重结婚者的权利,不应该用行政命令的方式去干预。”

  与部分专家的意见相反,相当一部分人对黑龙江的做法表示支持。他们认为,支持婚检制度不等于纵容利用婚检谋取利益。婚检是对自己、对他人和自己的子孙后代负责,容不得半点侥幸心理。(来源:武汉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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