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赢得官司不冷静换来15天拘留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2日11:31 宁夏日报

  7月18日上午,一名中年妇女在贺兰县法院内大声喊叫“你们法院到底还管不管……”。她声嘶力竭,对法院法官、工作人员的劝解置之不理,还恼怒的将一名法官抓伤。由于其行为严重影响了人民法院的正常办公秩序和审判秩序,被贺兰县人民法院依法处以司法拘留15天。

  据介绍,这名妇女姓薛,在贺兰县工作。2003年9月4日,同事崔某向她借款3000元,

到期后非但没还,又向薛某借款4500元,承诺于2004年5月还清,还承诺每天付利息2元,期满后一起还清。事后,因崔某违约,薛某于2004年11月将崔某告上法庭,要求崔某归还7500元借款及利息,同时要求对崔某在贺兰县住房公积金中心的住房公积金进行诉讼保全。贺兰县法院经过审理后判决崔某偿还薛某借款7500元,支付利息671.6元,共计8171.6元,自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逾期承担法律责任。

  官司是打赢了,但崔某由于欠帐甚多,要帐的人太多,干脆连工作也不要了一跑了之。于是薛某要求执行崔某的公积金。可住房公积金是一种互助性、公益性的资金,按现行有关法律规定只能冻结,不能执行。为了尽快执行此案,贺兰县法院执行庭的法官专程到公积金中心进行咨询,并请他们向上一级主管部门反映,希望能找出办法予以解决。就在此时,对此不理解的薛某跑到法院大闹,为自己引来了司法拘留15天的结果。(铁志平)新闻来源:新消息报 责任编辑:马江 田丽 实习生:马彦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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