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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药点自选”规定应强制执行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2日11:32 信息时报

  广东省上半年药价下降了7.5%,但目前降幅已经放缓,持续下降的可能性不大,而卫生部取消“医院药价提高15%”的政策并没有得到实现,由于阻力很大,预计下半年也难以执行。这是有关医院“药价霸权”的令人困惑的消息。

  从中不难得出结论:医院药价居高不下,与社会药价的差距越来越大。因为目前医院与社会药店药品终端零售额的比例约为7∶3,社会零售虽然较医院少,但竞争、降价激烈,

推动着药价走低;而医院方面,据报道透露的省价格监测中心的说法,是“想方设法利用处方的垄断权获利,阻碍药品价格大幅度下降”。可见7.5%的下降率,主要来自社会药店,一方价降一方不动,差距比先前拉得更大了。

  “医院药价”成了药价水平的决定因素,在其药价顽固不降的情况下,应让其进入市场竞争以逼其降价。事实上,卫生部对此也已作出规范,包括“医院不能硬性规定患者须在医院配药”等条文。然而以笔者近期的就医经历看,能让患者到医院外配药的极少,多数医院包括多家省市大医院,为了不让“处方流失”,总是人为地设置障碍,让患者难以到院外配药。笔者因此感到困惑,卫生部下抑药价的利好政策,为何得不到落实?

  让患者选择“处方配药点”,是逼使医院药品降价,从而拉低药价总体水平的立竿见影的好办法。在调节药价问题上,与其出台这个方案那个措施,不如花些力气落实卫生部“处方配药点自选”的规定,来得更实际、更有成效。操作上也不复杂,只须检查医院的处方书写是否规范,是否在药品计价(交费)之前,把处方原原本本打印(目前多实行电子处方)出来交给患者,问题就一清二楚了。

  有句西谚说得好,“一个行动胜于一打纲领”。面对城市半数患者看不起病的苦情,面对医院药价高企带来的怨声载道,简而可行的应对之策,就是打破医院的配药垄断,落实“处方配药点自选”规定。责不容卸,就看有关部门敢不敢触及行业既得利益,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了。(来源:信息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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