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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鸽股份大股东变更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2日11:37 大洋网-广州日报

  本报讯

  (记者李成)(000544)白鸽股份今天发布关于被郑州市热力总公司收购的提示性公告称,由于白鸽集团用所持股份抵偿热力公司1亿元欠款,公司事实上被郑州市热力总公司收购,热力公司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昨日,白鸽股份收盘报2.05元,涨幅2.50%。

  1亿欠款未还

  公司公告显示:自2003年9月份起,白鸽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白鸽集团)为偿还到期银行贷款或其他债务,陆续向热力公司借入资金。2005年1月7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判决白鸽集团偿还欠款,白鸽集团也表示同意偿还全部欠款,但此后白鸽集团一直没有偿还。2005年5月17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拍卖白鸽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有的登记在郑州市国有资产管理局名下的白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有法人股61,106,432股,用于清偿所欠债务。

  据了解,白鸽股份的股权被进行了三次拍卖,结果均流拍。2005年7月4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将白鸽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有的登记在郑州市国有资产管理局名下的白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有法人股61,106,432股按第三次拍卖保留价每股1.68元抵偿给郑州市热力总公司,用于清偿所欠债务。

  郑州热力公司成大股东

  记者发现,在本次持股变动前,郑州市热力总公司持有公司非流通股31,430,000股,持股比例为11.66%。本次持股变动后,郑州市热力总公司将持有白鸽股份非流通股92,536,432股,持股比例为34.34%,成为白鸽股份最大股东。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郑州市热力总公司的增持,构成对白鸽股份的收购。

  不过,由于郑州市热力总公司为郑州市国有资产管理局所属的全资国有企业,本次股东持股变动后,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郑州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控制的股份仍然为92,536,432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34.34%,与股东持股变动前相同。

  白鸽股份非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郑州市热力总公司 9253643234.34

  %郑州亚能热电有限公司 6818181825.3%(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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