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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13措施构建节能社会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2日13:37 海峡网-厦门晚报

  厦门福州发展绿色公交;2010年,厦门晋江石狮再生水回用率需达10

  %本报综合消息昨日,福建省建设厅正式出台13项政策,力争到2009年基本形成全省建设行业资源节约型社会,包括发展绿色公交,在福州、厦门推广液化天然气为燃料的城市公共交通等。

  “节能”方面,推广绿色照明,重点抓好市政路灯、城市夜景照明工程,逐步推广微机监控系统,至2010年,争取全省设区市全面实施控制转换;发展绿色公交,在福州、厦门推广液化天然气为燃料的城市公共交通。

  “节地”方面,要求适当提高工业建筑的密度和容积率,推广城市地下空间利用技术,加强地下人防工程利用。土地出让以成片大面积地块为主。旧城区实行成片成规模改造,限制分散零星建设。在城市规划区内禁止个人建房,严格控制别墅及容积率低于1.0的住宅项目,引导和控制少建别墅、复式、大户型住宅等。

  “节水”方面,2010年在全省所有市、县实行计划用水、定额用水工作。鼓励再生水用于市政、环卫、绿化用水;2010年厦门、晋江、石狮再生水回用率达10%,福州、莆田、漳州达6%。

  “节材”方面,推广应用高性能、低材耗的建筑体系和建筑材料。推广住宅精装修,减少二次装修造成的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

  (厦门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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