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不交超生抚养费法院强制执行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2日13:38 海峡网-厦门晚报

  本报讯 (记者 汪权 通讯员肖平冯勉)记者近日从海沧区计生局了解到:东孚镇一名妇女由于未能缴清超生所征收的社会抚养费,将面临法院强制执行的可能。据悉,这将是海沧区第一起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征收社会抚养费的案件。

  家住海沧东孚镇贞岱村的苏某和李某本是一对夫妻,已有两个女儿。2002年1月,苏某与李某离婚,但据了解,两人仍然住在一起,并以离婚为由拒绝查孕和落实结扎手术,而且

还一起外逃到福州等地躲了起来。

  2002年7月12日,李某在福州协和医院产下一名男婴,然后偷偷回到东孚老家。按照相关规定,两人各应征收15096元。苏某于2004年8月30日缴清了自己该交的抚养费,而李某则拒不缴纳。为此,海沧区计生局向海沧法院申请强制征收。之后,法院通知李某立即交纳抚养费,否则将依法对其行政拘留。李某请求分期缴纳。目前,此案还在进一步处理中。

  (厦门晚报)


新浪友情提醒:看新闻也有“巧”方法! 
收藏此页】【 】【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