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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大就电动车是否实行登记制度进行听证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2日14:38 新华网

  新华网合肥7月22日电(许春艳、屈凤丽)安徽省人大日前首次举办立法听证会,对即将出台的安徽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草案中的“电动车是否要实行登记制度”“车牌号拍卖用于交通事故社会救助”两条法规进行听证。

  7名公民参加了听证会,其中有公司管理人员、公务员、交警、出租车驾驶员等。对于“对电动车实行登记制度”,7名听证人5人赞成、2人反对。

  持赞成意见的蚌埠市交警支队交警柴建淮说,如今电动自行车已很多,而且时速已远远超过应该限制的15公里,有的甚至达到五六十公里。正是因为现在对电动自行车立法的滞后,使得由此发生的交通事故与日俱增。

  持反对意见的安徽省人大常委会工作人员杜玉山认为,以前自行车实行了登记制度,现在完全形同虚设;电动自行车登记也就是给有关部门“交”费用,而真正的“管”恐怕会走自行车的“老路”。

  对于“公安机关可以采取公开拍卖的方式发放部分机动车牌号,拍卖的牌号不得超过全部数量的20%。拍卖所得缴入国库,用于交通事故的社会救助”,7名听证人6人反对、1人赞成。

  持反对意见的杜玉山认为,机动车牌号是公共资源,拍卖不仅损害了公民的平等权,而且宣传了数字迷信色彩,是社会浮躁情绪的反映。至于交通事故受害者社会救助问题,可以有限制地解决,但不适合在地方法规中规定。

  持赞成意见的柴建淮则认为,如今虽有对交通事故受害者进行救助的相关规定,但是真正落实的很少,早一天筹集资金,就可早让一些困难群体得到救助,是和谐社会的体现。

  听证会结束后,安徽省人大常委会内司委工作人员表示,会后内司委将对听证人的陈述意见进行整理,连同内司委的修改意见一同提交将于8月中旬召开的省十届人大十八次常委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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