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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罗县一村民想发横财 替交通肇事者顶罪被刑拘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2日15:37 宁夏日报

  本报讯 (通讯员 张星宁郭进宏)家住平罗县高仁乡高仁村的白某,因同村村民驾车肇事,他主动顶替,因涉嫌包庇罪被依法刑事拘留。

  7月10日下午2时许,平罗县高仁乡高仁村村民李建忠在无小四轮拖拉机驾驶证的情况下,驾驶同村白某的农用小四轮拖拉机在203省道由路西侧往公路上倒车时,与由北向南行驶的平罗县陶乐镇施家台子村三队李某驾驶的无号牌二轮摩托车相撞,造成李某死亡的重大交

通事故。事发后,白、李2人商量,因李建忠无小四轮拖拉机驾驶证,且车主是白某,白某主动提出由他顶替李建忠,并订立“攻守同盟”。白某在知道摩托车驾驶人李某死亡后,认为他顶替李建忠受罚,李建忠会给他钱。在利益的驱使下,白某、李建忠均向公安机关做了虚假供述,故意隐瞒事故真相,后在公安机关的讯问下,白某供述肇事车辆是李建忠驾驶的。新闻来源:法治新报 责任编辑:马江 田丽 实习生:马彦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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