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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重伤昏迷4月 潮阳法院为受伤者追回21万元案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2日16:23 大华网

  “一场车祸将我丈夫撞成重伤,住院治疗已经4个月,花了20多万元,可他现在还昏迷不醒。借来的钱已经用完……”正当农妇葛香兰哭诉着、红肿着双眼满是期待的时候,7月21日,汕头市潮阳区人民法院的法官及时为她送去了21万多元救命钱。

  今年3月17日晚7时10分,一名男子驾驶登记车主为广东省某市公安消防局的粤E/15804号二轮摩托车从潮阳城区往峡山方向行使,途经国道324线563公里+650米处时与34岁的潮

阳铜盂镇人林代秀驾驶的粤D/H4877号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林代秀当场倒地昏迷,而肇事者则弃车逃逸。由于林代秀伤势过重,被人送往汕大一附院抢救治疗。经医生诊断,林代秀被撞致急性重型颅脑损伤,外加右侧气胸,伤情严重,必须继续住院治疗。潮阳公安分局交警大队于今年4月10日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粤E/15804号二轮摩托车驾驶人驾车发生交通肇事后,弃车逃逸,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应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林代秀免承担事故责任。

  尽管交警部门已认定肇事者应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但由于肇事者逃逸不知去向,被害人一直没有得到赔偿。无奈之下,林代秀之妻葛香兰一面照料丈夫,一面四处借钱。与此同时,他们又把广东省某市公安消防局告上了法庭,争取通过法律讨回公道。今年6月27日,潮阳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广东省某市公安消防局应赔偿原告林代秀医疗费、交通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共人民币214977.57元。

  4个月来,葛香兰凭借一股要将丈夫治好的信念苦苦支撑着。体弱多病、已70多岁的婆婆在潮阳老家也艰难拉扯着两个孙子过活。“好心人,帮帮我丈夫吧!”葛香兰说这话时几乎泣不成声。此案主办法官对他们一家的不幸遭遇深表同情。判决生效后,法官多次打电话给被告单位的有关领导,请他们从人道主义出发,及时履行案款。法官的耐心和诚心使被告单位深受感动,在判决规定的期限内汇来了全部案款。当葛香兰从法官手里接过214977.57元赔偿金时,顿时热泪盈眶,连声感谢法院帮助其丈夫追回了“救命钱”,并表示要向法院送锦旗和感谢信,但被主办法官婉言谢绝了。本报记者王开颖通讯员陈桂生李统才(来源:《特区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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