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吃”店内海鲜龙虾盗贼被公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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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2日20:47 法制晚报 |
经常“光顾”亚洲大酒店——— 本报讯因不满被公司辞退,龙虾销售员专偷公司寄养在各大酒店的龙虾,3个月内足迹遍布昆仑饭店、亚洲大酒店等地,盗取龙虾价值1万余元。 近日,犯罪嫌疑人薛某被东城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薛某原是北京某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业务员,负责向饭店、宾馆销售龙虾等海产品。2003年,他被公司辞退后心生不满。由于该商贸公司的业务主要是将龙虾寄养在各饭店,饭店卖出后再与公司结账,所以各大饭店不负责管理龙虾,也无专人看管。 薛某多次到亚洲大酒店、东方花园、朝阳区昆仑饭店、海淀区京都信苑、宣武区深圳大厦等地的海鲜池内盗窃澳洲龙虾。 今年2月27日7时,薛某趁员工还没上班,第3次来到亚洲大酒店的海鲜池盗窃澳洲龙虾、元宝蟹等海产品,当其拎着大旅行包走上电梯时,被酒店的保安察觉后扭送到派出所。 作者:张丽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