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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该怎样面对废旧弹药?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3日00:11 红网

  红网『字体: 大 中小』7月19日,某市走街串巷收废旧的叶先生,在一工地看到民工挖出的4颗炸弹。为了不让炸弹流入社会,他花40元买下这些炸弹。随后,记者与叶先生一同将炸弹送到派出所。而民警仔细检查后说,这4颗炸弹是迫击炸弹,其中两个还有引信,具有危险性。看了这则新闻,笔者感觉有点心惊肉跳,万一在送往派出所的路上炸弹爆炸了,后果可不堪设想啊。(7月20日《南国早报》)

  经常可以看到工地挖出、河湖里捞出废旧炮弹的新闻,也可以看到政府部门集中销毁废旧炸弹的新闻,还可以看到某某工厂发生爆炸是因废旧炸弹引起的新闻,等等。然而,面对废旧弹药,老百姓该怎么办?记者该怎么采写这样的新闻?媒体该怎么处理这样的新闻报道?种种事实表明,我们必须认真思考这些问题。

  由于特殊的历史原因,在我们生存生活的脚下,经常可以发现埋有大量战争年代遗留的废旧弹药。那些标志难辨、批次不清的地雷、炮弹、火箭弹、爆破筒、炸药包等,有的锈蚀粘接在一起,有的引线暴露、脱落,有的腐烂至彻底失去了爆炸可能,而有的弹体表面有锈蚀而弹体却完好,甚至引信还在,仍具爆炸威力,随时都可能爆炸伤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特别是有些炸弹如果发生颠簸、重物敲击等状况,都极有可能发生爆炸。因此,为了彻底消安全除隐患,避免给社会和人民增添不稳定因素,政府部门才采取及时集中销毁废旧弹药的措施。

  如果发现了废旧弹药,老百姓的第一反应就应该是报警,找警察找政府部门来解决。然而,有些贪图金钱的人,把废旧炸弹当成废铁卖给收废旧的,甚至还有自行拆卸的。也正是这样,才有“农民拆废旧炮弹炸死3人”“发生废旧炮弹爆炸事故工人切割不慎伤6人”“钢铁厂爆炸原因查明回收废旧炮弹是祸首”之类的新闻。教训是惨痛的,擅自处理和买卖废旧弹药都是危险的,是一种对社会对他人不负责的表现。

  而在采写这类新闻时,记者必须以百姓安全为第一准则,在接到报料时,在发现废旧弹药的现场,记者都应该首先强调安全,督促当事人报警,协助维护现场秩序和做疏散周围群众等简单的安全处理,而不是该怎么采写这个新闻,怎么做大这个报道。而看到老百姓搬运、拆卸、贩卖废旧弹药的行为,应该及时制止和报警。在没有警察和相关技术人员在场的情况下,绝对不该擅自处理,而自行搬运送到派出所的行为也是不对的,记者更不该参与其中做出不当处理。因为,谁也不敢保证那些废旧弹药是绝对安全的,它们随时可能爆炸,随时可能伤害周围百姓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作为一个负有教化功能的责任媒体,在处理这类新闻时,万不该简单化,更不该有错误的导向;最起码应该告诉百姓这些废旧弹药是有危险的,要注意安全,而积极的报道应该是告诉百姓遇到这类情况具体该怎么处理。媒体具有传播范围广、影响力大的优势,积极的全面的报道可以让老百姓接受一定的安全教育。从目前媒体报道看,大多数能是按照“发现废旧弹药——警方到场处理——专家(技术人员)检查鉴定——转移销毁”的模式进行报道,这虽然不是最好的最完整的,但却是简单而正确的。

  作为战争遗留物的废旧弹药,虽是历史证物,但也是危险物品,我们不该让曾经伤害同胞的战争遗留物再伤及到当代人乃至后代人。(稿源:红网)(作者:谢焕权)(编辑:耿红仁)(2005-7-2219:44:16)(2005-7-2214:03:46)(2005-7-22 9:16:11)(2005-7-229:15:29)(2005-7-229:14:30)(2005-7-22 9:09:10)(2005-7-229:07:37)(2005-7-229:06:22)(2005-7-22 9:03:27)(2005-7-22 8:5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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