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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执法终身负责 辽宁省在铁岭首次试点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3日01:52 时代商报

  “刑事案件层层负责,行政案件层层把关”。7月22日上午,辽宁省民警执法终身责任制在铁岭市铁西分局首次正式试行,以便使办案责任追究和执法质量监督伴随办案人员终身,以明确执法过错赔偿或立功受奖的主体,解决群众涉法信访案件增多的问题。

  铁岭警方在接访中发现,很多群众涉法上访案件是由民警执法不规范造成的。然而在查找办案时的错误、偏差时,却由于经办民警几经变换,责任难以认定。为了严格民警办案

程序,从制度上完善涉法信访案件的责任追究,铁岭警方推出民警执法终身责任制档案制度。

  按照该项制度,铁岭市公安民警在办理每一起刑事或行政案件时,都要填写一份《档案》,明确办案人、案情和结案时间,之后办案民警、部门领导和主管领导都要在《档案》中填写每个办案环节的具体意见并签字,《档案》和案卷同时存档。铁岭市公安局控申部门还将组织人员定期核查,对于填写不规范或不实的,办案人员和相关领导都要承担责任。

  与之相配套,铁岭市公安机关还实行了审批责任制和重大执法事项集体讨论决定制。审批部门和领导与办案人员同时承担执法连带责任,若审批部门或领导更改办案人员意见的,则要承担更改办案意见引发的责任,以减少执法的随意性。

  记者现场采访了一位民警,他表示,填写了民警执法终身责任制档案后,要是有群众对自己的执法有疑义和困惑,在任何时候都能通过它找到自己。因此,在执法的过程中就会更认真、更公正,否则,那不是给自己以后的工作添乱么?

  时代商报驻铁岭记者洪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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