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儿子救人身亡家属索赔 受益人赔偿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3日05:00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记者郭长秀通讯员董武民

  本报济源讯为救他人溺水身亡,获救者却拒绝给救人者亲属补偿。为此两家闹上法庭,近日,济源市法院对这起案件进行公开宣判,判处被救者邢某赔偿救人者贺化平的父母1.7万元。

  据了解,去年8月5日,济源市五龙口镇的邢某到东白涧河内洗澡,他从浅水区游到深水区,就没了力气在水中挣扎。

  见此情景,也在河中游泳的贺化平和贺天锁立刻救人。贺天锁拉着邢某,贺化平则在后面推着往河岸边游,当邢某被推上岸后,用尽力气的贺化平却沉入了水中。被救者邢某害怕给救人者亲人补偿,竟然在他人在场的情况下,拒不承认贺化平救他。无奈之下,贺化平的父母将邢某告上法庭,要求受益人邢某给予补偿。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贺化平及时出手相救,才使邢某得以生还,邢某作为受益人,应当分担贺化平由此死亡的部分损失,给贺化平父母一定的补偿,遂依照有关法律判令邢某补偿贺化平父母1.7万元。线索提供 成居易责任编辑:任远飞


新浪友情提醒:看新闻也有“巧”方法! 
收藏此页】【 】【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