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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性恋“召妓”被麻抢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3日05:53 人民网-江南时报

  本报讯(记者李志华通讯员鲍维军)近日,通州市法院不公开开庭审理了该院建院以来受理的首起介绍同性卖淫,并实施抢劫的犯罪案件,当庭判处被告人陈某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7000元;张某有期徒刑2年6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2005年3月,25岁的余某,通过同性恋网站与被告人陈某取得联系后,要求陈某为其提供性服务。随即被告人陈某从上海暂住地赶赴南通,与余某发生了同性性关系,并获得嫖资

600元。事后,陈某又从上海物色一个同乡男青年(即被告人张某)后,立即介绍给了余某,并谈妥卖淫价格为600元。与此同时,被告人陈某与张某共同预谋用安眠药将余某迷倒后劫取钱财。3月14日晚,被告人陈某携带碾成粉末的安眠药与被告人张某一起来到通州某大酒店。在张某与余某两次发生同性卖淫关系后,被告人陈某乘余某不备,将安眠药放入“可口可乐”中让余某喝下。在余某昏睡后,两被告人立即将其两只手机、一件棉夹克等价值1464元的物品和现金700元拿走。两人在连夜逃离时,因形迹可疑被警方抓获。

  《江南时报》 (2005年07月23日 第十三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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