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水系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地方标准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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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3日07:52 红网-湖南日报 |
本报7月22日讯(记者 赵成新 通讯员凡德元刘珊)记者从省环保局了解到,根据我省水环境质量和水环境情况,省环保局与省质监局共同发布的《湖南省主要水系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地方标准于7月1日起替代原有的湘、资、沅、澧四水干流水环境功能区划标准,在全省境内全面实施。与原有标准相比较,新的标准对水域区划范围有所扩大,将地表水按主导使用功能划分为源头水域、自然保护区等八大类型功能区,这为我省科学用水提供了基础依据。 新颁布的标准对湘、资、沅、澧四水干流水环境功能区进行了调整,将水域范围扩大到四水的三级支流、洞庭湖主要水域及我省境内的长江干流、珠江水系、赣江水系,它将对我省制定社会、科技、经济发展规划、区域产业结构调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环境科学管理等领域工作的开展提供水环境的理论依据,对我省开发源头水域、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渔业用水区、景观娱乐用水区、工业用水区、农业用水区、混合区等类型功能区的可持续发展给予积极的推进作用,尤其将对我省水资源可持续合理利用起到重要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