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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长专家共谋“建设和谐广东”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3日08:33 南方日报

  省长专家共谋“建设和谐广东”

  6位省长与12位省内外专家座谈会上直接对话

  编者按

  脑力激荡,思维碰撞,共谋“建设和谐广东”大计。昨日,6位省长与12位省内外专家以直接对话、互相交流的形式,分析形势、交换意见,一起理思路、商对策、谋发展,共绘“建设和谐广东”蓝图。

  追求和谐,就是要解决矛盾。在建设和谐广东、推进工业化的进程中应注意深化哪些关键性的改革?在建立健全公平正义、利益分配协调、应对突发事件等机制上,应采取什么样的思路和策略?在建设节约型社会方面,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等方面应采取什么对策、措施?针对省长黄华华抛出的一连串问题,来自北京和广东的专家纷纷发表精彩论见,许多言论高屋建瓴,令人耳目一新。在此次座谈会前,为提高咨询质量,省府发展研究中心还通过召开特约研究员研讨会、向社会购买相关决策研究成果、与省内外专家交流探讨等形式,采集社会各界对建设和谐广东的良方。本报特将其中精彩的观点呈现给读者。

  1 关于和谐社会

  纳入“十一五”着力“五个协调”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经济社会发展研究所副所长吴晓华指出,“十一五”规划是党中央提出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之后的第一个中长期发展规划,推进和谐广东建设,是“十一五”时期广东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任务之一。

  “十一五”时期,要全面提升广东的综合实力、核心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广东面临着一系列任务,关键之一就是要全力推进和谐社会建设。

  吴晓华认为,“十一五”推进广东和谐社会建设的着力点应放在五个协调上:一是协调好内地在粤工作者、港澳在粤工作者和广东本地人这三类人群的利益关系,二是协调好珠江三角洲、东西两翼和山区三类地区的发展关系,三是协调好珠三角、大珠三角和泛珠江三角洲三级区域的经济合作关系,四是协调好第一产业、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五是协调好改革、开放和发展三者的关系。

  2 关于外来工

  建立劳动者社会福利共享制度

  吴晓华说,如何善待外来工是构建广东和谐社会一个重要因素。重点要关注内地在粤工作者特别是打工者,降低他们融入广东的门槛,保障和提高他们在广东工作和生活的权益。

  据统计资料,外来工占广东全省劳动力人数的1/3。也就是说,在广东城镇的就业岗位中,平均每3个“饭碗”就有一个属于外省民工,青年外来工对广东GDP增长贡献率高达25%以上。

  对此,广东金融学院院长张炳申也指出,反思目前珠江三角洲出现“民工荒”现象,与工资偏低和劳工权益保护有着重要原因。珠三角12年来外来工的月工资只提升了68元,同期住房、食品、教育等费用则明显上升,导致工人的实际工资水平下降而引起外来工供给不足。广东面临的劳动力结构短缺说明,我省劳动力市场存在不和谐的现象和矛盾。

  如何推进和谐劳资关系的建设,张炳申建议,政府、企业和职工都要采取有力措施。需要通过推进户籍制度改革,为完善劳动力流动合作创造制度环境,要建立省内外劳动力社会福利共享制度,突出解决子女教育、包括医疗、失业、养老在内的社会保障以及提供适合外来劳工收入支出水平的住房等。

  3 关于民主法制

  建立解决矛盾长效稳定机制

  中共中央党校副校长石泰峰认为,一个和谐社会应当是民主法治的社会。和谐社会不是没有社会矛盾的社会,而是用制度化、法制化方式解决矛盾的社会,是一个尊重法律权威、社会有序发展的社会。构建和谐社会,关键是建立解决社会矛盾的长效稳定运转自如的机制。建设和谐广东是一个利益多元化格局下的社会利益和社会矛盾的协调问题,要通过民主法治、建立一个防止纠纷、解决纠纷、化解纠纷的动态的机制。

  对此,中国政法大学原校长江平指出,市场经济是利益冲突的经济。随着私权利主体的权利意识增强,以及国家在经济发展调控作用力度的加大,公权力与私权利冲突还可能更加剧烈,如何处理这一冲突是一个重要课题。

  广州市社会科学院党组书记兼副院长李江涛也认为,构建和谐广东,要以党内民主和党的和谐带动社会和谐。要防止民主建设中的任性,政府要提供有效资源,帮助群众走依法维权的道路,公益律师要进入农村,政府可部分购买农村法律服务,必要时支付农村集体诉讼成本,并进一步畅通民意表达渠道。

  4 关于区域协调

  珠三角与山区发展差异明显

  吴晓华指出,珠江三角洲、东西两翼和山区三类地区发展差异明显,是广东最大的区域矛盾。

  吴晓华说,加强空间布局规划,是“十一五”规划的重要内容,广东应重点通过四个通道建设即财政、市场、互助、合作,建立区域良性互动机制,树立空间均衡新思维,增强全省综合实力。同时,协调好珠三角、大珠三角和泛珠三角三级空间结构的区域协作,加强广东与周边地区的经济合作,提升广东的资源获取能力和市场开拓空间,发挥广东的区域龙头带动作用。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发展战略和区域经济研究部研究员李善同认为,制定地区协调发展战略和政策要把握好三大关系,一是抑制地区差距扩大的速度与提高国家整体实力和竞争力的关系;二是以市场作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手段与适当发挥政府作用的关系;三是支持地区之间展开合作与鼓励各地区积极融入全球价值链分工体系和参与不同层次的跨国区域合作的关系。

  5 关于建设节约型社会

  研究开发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技术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能源研究所所长周大地说,广东作为能源资源缺乏大省同时又是消费大省,能源资源对经济发展的刚性约束越来越明显,必须走节能优先的道路。建设节约型社会,将带动节能产业的发展,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广东在这方面应该当全国的领头羊。

  周大地说,市场经济本身不会自动产生节约型社会,需要强有力的政府介入,需要政府政策引导。主要包括几方面:一是以财税政策为杠杆,鼓励节能。如开征能源消费税,建立节能基金。二是建立全社会能源需求管理目标体系,使节约能源和资源成为重要的社会经济发展内容。建议广东省各级政府和行业制订节能目标和相应指标,并将能源效率指标纳入地方、行业社会经济业绩考核指标体系,定期向社会公布节能和提高能源效率进展情况,接受社会的监督。

  中共广东省委党校教授黄铁苗认为,当务之急是构建起能源资源节约的技术支撑体系,集中力量研究开发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的技术,增强对能源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关键技术的攻关力度,重点开发和示范一批有重大推广意义的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技术。

  6 关于自主创新

  广东经济向创新导向阶段转换

  中山大学教授王珺认为,广东经济已经到了阶段转换的时候:即由投资导向向创新导向推进,依托自有技术、自主品牌提高产业素质和产业竞争力。

  王珺说,根据波特对经济发展划分的四阶段(生产要素导向阶段、投资导向阶段、创新导向阶段与富裕导向阶段),经历“八五”、“九五”、“十五”的投资推动增长阶段,目前,广东已具备向创新导向阶段跨越的基本条件,这集中体现在广东省大中型企业已基本成长为创新的主体。在向创新导向的经济转换过程中,企业要更加强调依靠先进的技术来追求差异化市场竞争;围绕着产业链要形成日益紧密的上下游产业互动联系;中介性的行业协会和商会之间建立相应的联系。要把科技创新体系与技术创新平台的建设作为转向创新导向阶段的一个核心环节,在每个生产性的行业内,构建一个面向企业、对应用性为主的技术创新平台,特别是在支柱性产业内重点建设,使这种平台不仅与国内同类型的研究机构建立产、学、研之间的合约关系,而且与国际上同行业研究机构保持紧密联系。

  7 关于文化产业

  创建具有鲜明“广东特色”文化产业

  中国人民大学新闻传播技术教育与实验中心主任殷强认为,有关广东“文化沙漠”的说法,其实是与广东人出众的赚钱能力相对而言的——精力多用在了经济、物质方面,精神文化建设的投入也就在所难免地相对不足了。广东应创建具有鲜明“广东特色”的文化产业。文化产业的发展已成为一种世界潮流,发达国家的文化产业在规模上渐成支柱。广东发展文化产业,有四大优势:一在于文化的多元化;二在于运作模式的多样化市场化;三在于“文人”和“商人”、经济与文化互为扶持;四在于强大的经济后盾。

  殷强建议,广东创建具有鲜明“广东特色”的文化产业,应系统规划和建设好以下六大支柱产业:文化产业系统的基础性产业——教育产业、动力性产业——智力产业、中介性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导向性产业——媒体产业、感染性产业——艺术产业、怡情性产业——休闲产业。

  8 关于人民的幸福感

  建议引入国民幸福总值指标(GDH)

  暨南大学何问陶教授认为,建设和谐广东不可能仅凭GDP增长这一单一指标达到目的。人们幸福的增加并不与收入增加成比例。建议引入国民幸福总值指标(GDH),设计个人幸福指标。除物质生活水平外,影响个人幸福的因素还包括环境、信仰、家庭、信任、婚姻、寿命等。个人幸福指标主要包括基尼系数,这是衡量社会贫富差距的关键指标,还有群众身体和心理健康情况、群众家庭生活质量等。

  9 关于生态建设

  “绿色广东”需要政策支撑

  针对广东因社会经济高速发展,造成的诸多较为严峻的生态环境退化、资源短缺城乡差别与贫富差距加大等问题,华南农业大学校长骆世明从生态学的概念提出“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观点。绿色广东就是建立人与自然、人与人之间健康、和谐、持续发展的自然——经济——社会复合生态系统。

  骆世明认为,“绿色广东”和“和谐广东”的构建必须建立在法制社会的基础上。建设“绿色广东”需要一系列配套政策法规作为支撑,如生态补偿政策、生态建设资金的投入与监管机制、公共自然资产与资源的享用与保护政策、生态产业及其园区发展的优惠配套政策、绿色产品的市场准入优惠政策、食品安全政策等。目前,这方面政策法规研究还十分落后,远远不能满足当前建设“绿色广东”的政策需要,要加大建立健全和完善生态法规政策体系力度,大胆创新,努力构建适合我省社会经济发展、具有自己特色的绿色法制体系,使绿色广东建设真正步入规范化和法制化的发展轨道。

  专题撰文:

  本报记者 陈韩晖 孙茂勇

  图:

  专家们带来很多新理念、新观点,语言也很幽默,黄华华省长及几位副省长不时会心一笑。

  中国政法大学原校长江平讲述深奥的法理、法规,深入浅出。 图/严亮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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