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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夜班爬5楼偷窥摔死 家属竟称是“因公殉职”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3日09:40 荆楚网-楚天金报

  荆楚网(楚天金报)广东消息温某在广东省中山市古镇龙某公司厂房二楼上班。经过长期“踩点”,得知对面楼房的3楼有一女子浴室玻璃的上端可以“透视”,便伺机偷窥。去年12月2日晚7时许,恰逢温某上夜班,于是开小差跑到5楼,爬上窗台偷看。由于太“专注”,竟一脚踏空摔下来,致当场毙命。事后为了息事宁人,厂方给前来以“因公殉职”为由闹事的死者家属支付了约3万元赔偿金。

  没想到,拿到钱的温家人又节外生枝。他们发现厂方的窗台没有设置防护网,对温某的死亡有过错,要求增加赔偿额。经协商无果后,于今年1月12日诉至法院。

  日前,中山市中院二审认为,温某是一个成年人,明知爬到窗台上有危险仍然爬上去,应当对伤害自担其责。厂方窗户未安装防护网是消防安全所需,并无不当,对温某之死不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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