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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营企业可参与铁路客运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3日10:41 重庆时报

  据新华社电 记者从铁道部获悉,我国铁路按照平等准入、公平待遇原则,凡是允许外资进入的铁路建设、运输经营及运输装备制造领域,也允许国内非公有资本进入,并适当放宽限制条件。这四大领域是:铁路建设领域;铁路运输领域:在铁路货运方面,允许非公有资本以合资、合作、联营及投资参股等方式,参与铁路货物运输经营;在条件具备的情况下,允许设立非公有资本控股或独资的铁路货运企业。在铁路客运方面,允许非公有资本以合资、合作、联营及投资参股等方式,参与铁路旅客运输经营,其中合资组建铁路客运公司,

需由国有资本控股。此外,允许非公有制企业以包租方式,经营铁路旅客列车行李车、行包专列、行邮专列;铁路运输装备制造领域和铁路多元经营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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