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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类人可成广州名人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3日10:44 大洋网-广州日报

  本报讯

  (记者林洪浩)成为广州的名人要有什么条件呢?记者近日从市政府获悉,《广州市著名人物档案管理办法》已经出台,规定了只要具备十二种类型之一的即为广州的知名人士。广州市还将为历代广州籍或在广州工作活动过的非广州籍知名人士设立名人档案库。

  《办法》所称的著名人物,是指在政治、经济、军事、科学、技术、文化、宗教等领域作出过重大贡献或产生重要影响的历代广州籍或在广州境内工作活动过的非广州籍知名人士。主要包括:

  (一)担任过副市级以上(包括副市级)党政领导职务或相当级别的领导人;(二)授予中将以上军衔或担任过正军职以上领导职务的广州籍军官;获中央军委英模称号的英雄人物;其他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著名军人;(三)担任院士、获得国家级专家称号或在科学技术(包括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文学艺术、卫生、教育等领域有突出成就的专家、学者;(四)获得全国劳模、“五一”劳动奖章等国家级荣誉称号的著名人士;(五)市政府授予的“广州市荣誉市民”;(六)在重大国际比赛中获得奖牌(或成绩在前三名内)的著名人士,以及在国内外知名度较高的运动员、教练员;(七)具有重要影响的企业家;(八)宗教界著名人士,著名的民间艺(匠)人;(十)有名望的广州籍华侨领袖及外籍华人;(十一)长期在广州地区生活、工作,有重要影响的外国人;(十二)在历史上有重要影响的其他著名人士。(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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