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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监局扣货不开单 竟称办案保密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3日11:52 桂龙新闻网

  暂扣“涉嫌假冒伪劣”的钢材没有开具罚单,质监部门说法是“司机弃车而去”,当事人则称“要求开暂扣单对方不予理睬”。记者日前就广西合浦县质量技术监督局一起执法案的程序合法性进行采访时,得到的回答是:办案保密不便公开。

  7月20日中午,记者接到一名姓庞的押运员投诉:上午在合浦县建材市场卸钢材时,合浦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执法人员将车强行开走,理由是这批钢材“涉嫌假冒伪劣”。老庞称自

己把生产许可证和质检书等随货证明交给对方,要求开具扣货凭证,但对方不理睬。

  下午14时左右,记者赶到合浦技术监督局时,看到一些人正在吊卸老庞“桂N05161”拖车上的钢材。记者向一名挂着“郑梓秋”工作牌的执法人员询问查扣钢材的程序问题,他声称“我们正在办理案件,内容不便公开”。这时当事人老庞过来对他说:“我们等了一个上午,扣了货,应该给我们开张扣单吧。”郑将他推开,径直走上了二楼。

  老庞对记者说:扣了我们的货物,追着他们要扣单都不给。“没有扣单我们无法向老板交待。即便是钢材有问题,也该让我有一个交待吧。”

  21日上午,在接到记者就这一案件的咨询后,北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刘明河马上派一位姓李的副局长及法规科负责人赶往合浦调查。22日,记者看到合浦县质监局关于此案的一份文件,称20日查扣的钢材实测规格“与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相差较大”,“产品均无牌号标志、进货单、批号”,“提供的生产许可证受理通知书已过有效期”。对于记者提出不开暂扣单问题的“说法”是:拖车司机害怕处理,在调查过程中弃车离走。

  一位姓陈的律师说,执法部门有权查扣涉嫌违法的物品,但必须开具暂扣单,这是对当事人合法权利和公正执法的保障。“从法理上说,不按程序执法,本身就是一种违法行为。”

  来源:

  南国早报 责编:黄珊 作者:新桂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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