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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国税局调整区域稽查范围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3日11:52 信息时报

  时报讯

  (记者叶静 通讯员高涛)广州市国家税务局近日根据部分行政区划调整和规范机构设置明确职责分工的要求,对广州市各区域国税稽查局稽查范围作出调整:

  市国税局稽查局负责对全市重大税务违法案件进行税务稽查;市国税局东区稽查局负

责对黄埔区、萝岗区(含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出口加工区、保税区)及增城市行政区划内的纳税人进行税务稽查;南区稽查局负责对天河区、花都区行政区划内的纳税人进行税务稽查;西区稽查局负责对荔湾区(含原芳村区)、白云区行政区划内的纳税人进行税务稽查;北区稽查局负责对海珠区、南沙区(含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番禺区行政区划内的纳税人进行税务稽查;中区稽查局负责对广州市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管辖企业以及越秀区(含原东山区)、从化市行政区划内的纳税人进行税务稽查。(来源:信息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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