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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状告母 翻我房间侵我隐私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3日13:07 信息时报

  时报讯

  (记者闫晓光 李朝涛 通讯员林中明)老妈翻我卧室,我告她侵犯隐私!家住广州市花都区的高三男生阿强(化名)因成绩下降,母亲怀疑其早恋,将儿子的卧室翻了个底朝天,他竟一纸诉状告老妈侵犯自己的隐私权!日前,在花都区法院的法官劝解下,阿强撤回起诉。

  儿子成绩下降 老妈翻腾卧室

  今年4月正值高三学生紧张备战高考,而花都区一高三男孩阿强竟到花都区法院递交诉状,想打官司。他告的不是别人,竟是自己的老妈。究竟是什么天大的矛盾,让他高考前要和母亲法庭相见?

  原来,今年春,阿强的妈妈发现就要高考的儿子每天称学习忙早出晚归,学习成绩却不断下降,一直找不出原因。妈妈担心儿子在这个紧要关头早恋误入歧途,影响高考断送前程。4月的某一天,妈妈趁阿强上学,到他的房间上下翻了一遍,想寻找儿子异常的“证据”,但一无所获。

  阿强晚自习后回家,发现自己的卧室被翻得乱七八糟,很不高兴,马上气哼哼地找母亲兴师问罪。母亲承认翻了他的房间,但没有道歉的意思,而是批评阿强学习不努力,成绩上不去。结果,母子俩为此事吵了一整夜。

  告母侵犯隐私 经劝撤回起诉

  一夜的争吵使母子俩关系变僵。阿强认为母亲侵犯了自己的隐私,第二天,他没去上学,写了起诉状,径直奔向花都区法院递交诉状,就这样将自己的母亲告上法庭。

  法院立案庭法官收到这个少年的“起诉状”,考虑到阿强即将高考,没有将此案排在高考前开庭。

  遗憾的事还是发生了:家庭气氛的僵化严重影响了阿强的复习状态,今年的高考,他落榜了。

  高考后,阿强来到法院询问自己的案情进展。法官告诉他,如果他和母亲对簿公堂,母子心中都会留下伤痕。法官耐心劝导阿强:“你妈妈的出发点始终是善意的,绝对不是出于一己之利。”经劝说,阿强最终同意撤回起诉,避免了母子俩裂痕的产生。

  你说我说

  理解父母VS子女维权

  年少子女状告父母侵犯隐私,此举是有法律意识,还是对母亲摆“酷”?记者昨日采访中发现,反对阿强做法的市民占了多数。

  刘小姐(公司职员):母亲将他养这么大,这么点小事他就闹到法庭,这让母亲多伤心啊,真是大不敬。

  钟先生(律师):我欣赏的就是这种能在第一时间诉诸法律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在中国,敢冒天下之大不韪状告父母侵犯隐私的年少子女太少了,这个案子说明中学的普法教育取得了积极成效,是个好现象。

  戴先生(公务员):且不论这件事母子谁对谁错,毕竟在中国这样一个传统社会,子女应该尊重父母,我很不认同儿子为这事告母亲的行为。

  法官说法

  善意且未构成危害 母亲不算侵犯隐私

  花都区法院调研室林中明告诉记者,照阿强起诉状中所称的情况看,他妈妈不构成侵犯隐私。首先,她是出于对年少儿子的关心,不能因此就认定母亲的调查侵犯了隐私,否则家庭成员的任何行动都将被束缚,成员间无法正常生活。其二,母亲的行为未发生侵害后果。母亲没有看到儿子任何不愿公开的东西,更不要说存在披露他的生活秘密的事实,即使知道了儿子的一些小秘密,母亲也不会纠缠着不放或向外传播,让儿子感到不快,所以儿子并未受财产上和精神上的损害,其母不构成侵犯隐私权。

  不过,阿强妈妈虽不构成法律责任,但“儿子上庭”事件的发生还是提醒了为人父母,在教育子女的方式上应有所反思。(来源:信息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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