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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争5年后,农村孩子义务教育免费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3日13:11 海峡网-厦门晚报

  市政协第16次常委会昨协商通过建议案

  力争5年后,农村孩子义务教育免费

  本报讯 (记者 卢士阳 实习生陈佳玮)免费义务教育,厦门农村贫困孩子何时能全部享用?昨天下午,市政协第16次常委会协商通过的《关于加快我市农村义务教育发展的若干

建议》(以下简称《建议》)首次明确建议:厦门应力争在2010年前,全面实现农村免费义务教育。据了解,我市义务教育普及率虽然很高,农村与城市的义务教育发展水平很不平衡,以2002年生均公用经费比较,原同安区为23.93元,仅是全市平均水平411.41元的十七分之一,不足原思明区1087.76元的四十五分之一。区划调整后,虽然市、区两级财政加大投入,但不平衡状况仍未改变,岛外4个区与岛内两个区生均公用经费悬殊,岛外4个区之间的差距也较大。市政协常委们认为,近年来,对城乡贫困家庭学生接受义务教育,我市采取了一些帮扶措施,但力度仍然不够。市政协常委们建议,今年应着手考虑解决贫困家庭学生的免费就学问题;力争在2008年前后,实现我市农村小学的免费义务教育;2010年前后,全面实现农村免费义务教育,与提前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相衔接。据悉,这份《建议》经过修改后,将尽快提交市委、市政府供决策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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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量级建议案的两大“亮点”

  政协提案和建议案历来是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重要手段,而由政协常委会协商通过的建议案,无疑是其中最具影响力的。市政协常委们认为,《关于加快我市农村义务教育发展的若干建议》提出的5条建议,具有两大亮点。亮点一:首次建议政府制定生均公用经费最低标准市政协专题调研组发现,从去年起,市委、市政府决定,连续4年、每年拨出1亿元,用于农村义务教育和公共卫生设施建设,可由于历史欠账太多,加上义务教育经费投入机制尚未真正建立,我市农村义务教育长期发展的资金需求无法得到保障。《建议》提出,结合我市实际,尽快制定我市中小学预算内生均最低公用经费拨付标准,并规范支出范围,由区财政统一支付,缺口部分由市财政转移支付弥补,生均最低公用经费应随着财政收入的增长逐年提高。亮点二:长效机制保证我市农村义务教育发展《建议》指出,我市应建立和完善对农村义务教育的领导和保障机制,切实加强对农村义务教育的领导,把优先发展教育、增加教育投入、为教育办实事,列为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的任期目标责任制和考核政绩的重要内容。《建议》说,教育投入的主渠道应是各级政府,应加强和改善落实教育经费“三个增长”的法律,尤其是民主方面的监督机制,使我市农村义务教育发展的推进状况得到有效的法律监督,同时使人民群众能够了解全市各级政府对教育、义务教育和农村义务教育的投入状况。(厦门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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