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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第5号巨贪被枪毙(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3日13:36 信息时报
2004年第5号巨贪被枪毙(图)
  宋丈艾被押赴刑场。这名贪污挪用上亿元的业务员在最后一刻,依然认为“自己没有贪污”。

  北京消息

  前天,曾经“荣登”2004年巨贪排行榜第5名的中国华融信托投资公司业务员宋丈艾被执行死刑。据悉,这名贪污挪用上亿元的业务员在最后一刻,依然认为“自己没有贪污”。

  宋丈艾今年48岁,出生于湖南衡阳,毕业于湖南财经学院。1986年10月,他被分配到中国工商银行信托投资公司(后更名为中国华融信托投资公司)担任业务一部的业务员。虽然只是金融机构一名普通的业务员,但宋丈艾的手中却掌管着1.4亿元人民币的贷款资金。

  法院查明,1992年至1997年间,宋丈艾先后开设或控制了京华实业总公司、京裕商行、富文泉公司、玉麒麟商贸中心、中科公司等5家公司,并以上述公司名义在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等银行内开立多个银行账号。此后,宋丈艾向信托公司隐瞒这些账户已被自己控制的事实,采用虚报贷款用途的手段,将贷款直接打入这些账户里,或者是予以侵吞,或者是用于投资房地产,或者炒股,经营牟利。

  1997年,国家某部条财司存入华融公司1.4亿元。宋丈艾利用经手此笔存款业务的职务便利,分5次将2800万元骗出,全部转入其个人控制的富文泉公司在北京证券公司小西天营业部开立的股票账户内。次年4月,条财司向华融公司调取2800万元的存款利息时,发现这笔钱已经被人取走。同年5月,在公司通知其下岗之际,宋丈艾归还了500万元后携款潜逃。1999年6月,躲藏在广州一居民区内炒股的宋丈艾被广东省公安厅人员查获。

  宋丈艾共计作案20起,其中贪污一起,贪污公款2300万元,挪用公款19起,挪用公款8259.6万余元,被挪用的款项于案发前归还7510万元,尚有749.6万元未归还。依靠这一数字,宋丈艾以一个小小业务员的身份,“荣登”2004年中国巨贪排行榜的第5位。昨天,这名巨贪依然表示,最后的2300万元他没有贪污的故意,只能算是挪用公款,“不能判死刑”。《京华时报》供稿(来源:信息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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