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和旅行社打交道?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3日13:54 北京日报 |
问:读者张女士致电本报,和旅行社打交道时该注意哪些事情? 答:首先,避免低价团的陷阱。目前在低价竞争的恶性循环下,一些旅行社为了招揽游客打出了低价旗号,但为了弥补团费,行程当中就出现了减少景点、增加购物次数、降低住宿或餐饮标准等降低服务质量的情况,游客千万不要过多追求价格便宜的低价团。 其次,慎签旅游合同。游客一定要和旅行社签订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市旅游局共同监制的合同,而不要使用旅行社自己制定的合同。签订合同前,一定要注意通读通用条款的每一项规定,里面标明了游客在行程中享有的权利及需履行的义务,旅行社和游客双方需承担的违约、解约责任等。接下来该填写专用条款了。游客一定要如实填写自己的个人信息,并要求旅行社填写食宿标准、用车标准、餐饮标准等相关内容。一般情况下,旅行社在出发前会发给游客一份书面的行程,作为书面材料,游客应将该通知和合同保存好。 再次,许多旅行社都在城区设有门市部,游客一定要看清该门市部是属于哪个旅行社的。门市部不是独立法人,没有权利与游客签订合同,所以旅游合同上必须盖该旅行社的公章,相关发票也应盖旅行社财务用章。 本报记者卢兰 通讯员吴张建 网络编辑:李亚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