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工地塌方事故确定五肇因 建设单位责任重大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3日17:03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7月23日电据羊城晚报报道 经过两天两夜的调查和抢救,今天上午,广州江南大道工地塌方事件的事故调查和抢救工作取得了阶段性进展。 据悉,发生坍塌事故的工程项目名为海珠城广场,建设单位(简称“甲方”)是广州市南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基础施工单位是广东省机施公司。基坑工程违章施工期,连承担基本安全监督责任的监理公司都没有。
有关负责人透露整个事故的发生肇因。据介绍,该工程自2003年开工以来,直至今年7月15日完工,时间长达两年九个月,不仅远远超过了基坑施工不长于一年的技术安全时限,还由于整改不力、一直拿不到施工许可证,被来自市建设科技委、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施工方广东省机施公司等多家单位多次警告,甲方却一直置若罔闻。 直至今年7月7日,由于甲方隐瞒工程事实、多次表示已经整改,而且出于让接下来的主体工程能够尽快开工、有利于对基坑工程实施抢险的考虑,市建委才补颁施工许可证。 五大原因导致塌方 一,设计方案本身就有问题。早在上报施工设计方案时,市建设科技委就已经提出,基坑设计深度达16.2米,存在五大安全隐患,并提出方案要求调整,但甲方全拒不整改,反而开始无证施工; 二,实际施工再深4米“雪上加霜”。在实际施工中,甲方竟又将施工深度再加深4.1米,造成原本就不牢固的基坑喷锚支护桩成为“悬空”桩,完全失去支撑能力; 三,无视多次安全警告。据悉,在违章施工工程中,市建委曾发出两次停工通知书,要求工地停工整改,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也提出整改要求超过五次,连施工企业广东机施都提出安全警告达五次以上,甲方却一味“督战”,视安全为儿戏; 四,远超基坑施工安全年限。由于基坑施工的金属构件,如锚索、支护桩都暴露在潮湿的露天环境中,容易锈蚀,根据安全要求,基坑工程应该在一年内完成,而实际上该工程却用了两年零九个月,构件预应力进一步降低,甚至失效; 五,整改不力。尽管后来设计有所变更,但对一些关键环节却已无法调整,成为塌方的直接原因。(蒋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