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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何以暴力抗“腿”?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4日00:10 红网

  红网『字体: 大 中小』“发小广告者禁止入内,违者重罚打断腿!”7月22日,记者在北京西城区德内大街三不老胡同的一户居民院内门前看到这样的“狠话”。居民称,他们是不堪散发小广告者的轮番骚扰才出此下策。(7月23日《京华时报》)

  小广告的顽强“生命力”众所周知,小广告的危害面铺天盖地。从定点张贴,到“深入”千家万户;从笑脸相送,到强制接受;从偷偷摸摸,到“正大光明”,无不“展示”了

小广告的“强大入侵”。城市饱受侵害,居民苦不堪言,尤其是小广告的泛滥,还给违法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机,他们借此窥探虚实,实施偷盗、破坏之恶行。因此,许多居民已不再认为小广告仅仅是纸张污染、精神垃圾,而将之定格为“人身财产侵害”。

  “发小广告者禁止入内,违者打断腿”,这何尝不是居民在“灾难深重”中迸发出的“发明创造”,尽管过激,甚至有违法嫌疑,但毕竟“震慑”了乱发者,暂时阻止了乱发之“腿”。“打断腿”毕竟还是“狠话”,我担心,一旦付诸“实施”,必然会发生恶性事件,打人者会被法办,被打者是否成为“无辜”?以暴制暴实乃无奈之举,而让居民为此付出违法的成本,那是万万不该的。

  据西城城管工作人员称,市民在看到有人散发小广告时,不要出现过激行为,可以及时进行举报,由执法人员去按规定进行处罚,这似乎是条“捷径”。可是多年来的现状,让人们逐渐怀疑起“执法处罚”,欲知如果执法得力,广大居民的“痛苦”就没有这么深,散发小广告者的腿又何以受到居民“威胁”?

  是城市顽症,却并非顽而不治。我以为,城管独立执法,是小广告肆虐的主要原因,小广告危害涉及工商、税务、质监、公安等职能部门及消协、街道居委会,没有统一行动的通力协作,仅凭城管的孤军奋战,只能是“按下葫芦浮起瓢”,“东方不亮西方亮”,根本不能奈小广告几何。而有些地方的一两次突击行动也不会从根本上损及小广告制作散发者的“神经”,一旦让他们掌握了执法的“脾气”,只能使他们变本加厉,有恃无恐。

  因此,治理小广告,既要综合治理,开展经常性的联合执法行动;又要各个击破,所涉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履行职能。小广告毕竟是小广告,见不得阳光,更不合法,从中找出其产品违规生产销售、广告违规发布之类的漏洞,应当是轻而易举的。而只要敢于出击、善于追查、严于处置,加上广大居民的一致阻击,小广告再“优”的伎俩又岂不会在雷霆万钧面前胆破心惊、从此收敛?

  居民暴力抗“腿”,这是一个信号,也是一个警告:再不能让小广告泛滥之“腿”危害我们的社会了!(稿源:红网)(作者:周稀银)(编辑:耿红仁)(2005-7-239:29:41)(2005-3-199:48:33)(2004-10-27 0:47:46)(2004-9-150:19:58)(2004-8-2019:16:03)(2004-8-9 18:10:23)(2004-6-120:06:04)(2004-3-1818:18:28)(2004-2-15 17:18:49)(2003-3-5 19:1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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