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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契约”有多少爱情?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4日00:10 红网

  红网『字体: 大 中小』“择业时没有义务为对方作出牺牲,‘献身’时没有必要让对方负责,分手时没有权利要求对方给予补偿及和好机会”……毕业生“情侣”分离时的肝肠寸断还未散尽,开学后新入校园的大学生们又将携手为“校园情侣”。有报道称,出于对校园恋情的理性认识,现在有越来越多的大学生情侣,从一开始便订立了“爱情契约”(7月23日《新华每日电讯》)。

  初听乍闻,还以为大学生们的“爱情契约”会有几多令人感动的表达。然读罢报道,不禁一声叹息:这分明就是一匹“披着羊皮的狼”嘛。爱情是它的“羊皮”,而“过把瘾就死”的无情无义,便是图穷匕见的“契约狼”。

  我不怀疑,学富才高的大学生,自己会不清楚这样的“爱情契约”,其实就是一种将爱视作儿戏的“免责条款”。我也理解,参考了诸多校园恋情先行者的分手之累后,如今才与时俱进地炮制了“文本契约”来未雨绸缪。但是,凡事过犹不及。看着这样的“理性面对”,我无法不问:大学生,你的“契约”还有多少爱情?

  大学生能够理性地对待爱情,当然值得肯定。不过,谁也无法否认,爱情的发展,往往不会是你想理性就能理性存在和延续的。理性的表现,有时更多的只能是一种互相之间的默契,一种心灵相通的意会,一种自我协调的配合。如果刻意地把理性注释为有言在先的“分手了就别来找我”,恐怕很难不让人揣测起,这种理性的背后,是不是还藏着某些不够体面的动机呢?

  有一种说法称,大学里一些男女生交往的初衷,是想寻找个“心事垃圾箱”。这种感觉谈“爱”尚早,更不涉及婚姻。看来,所谓的“爱情契约”,有的其实就是为了将来有可能“出格”的亲妮和冲动,预备一条全身而退的后路。这样的“契约”,孰利孰不利,大学生们一想便知。至于“契约”中的“爱情”,显然也只剩下一个美丽的幌子,甚至疑似它就是一块不愿抖露出来的“遮羞布”。(稿源:红网)(作者:司马童)(编辑:耿红仁)(2005-7-240:22:06)(2005-7-2319:30:58)(2005-7-23 15:32:39)(2005-7-2310:13:23)(2005-7-2310:00:24)教育部下发通知:不再禁止大学生校外租房 (2005-7-239:30:43)(2005-7-238:37:46)(2005-7-23 0:06:50)(2005-7-229:49:00)(2005-7-21 21:1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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