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政厅建议统一慈善捐赠税收优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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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4日09:31 大洋网-广州日报 |
本报讯 (记者王洪伟 实习生余劲文 通讯员沈协宣) 记者日前从省民政厅获悉,法律法规滞后、政府监督机制失调等因素或多或少都影响了慈善事业的发展,省民政厅建议全省统一慈善捐赠税收优惠,以促进慈善事业的发展。 日前,全国政协调研组到广东调研慈善事业发展情况,省民政厅副厅长叶秀仁在作介绍时透露,目前,我们慈善机构及其行为起直接规范作用的法规,都是十几年前或七八年前制定的法规,对慈善公益捐赠、慈善财税政策等多方面的规范还不够明晰、缺乏可操作性。特别是我国慈善捐赠的税收优惠政策尚未法制化,税收优惠政策上下不一致,扣除额度比较小,直接影响社会各界对慈善机构的捐献。 叶秀仁建议,慈善机构捐赠享受税前全额扣除应成为全省统一政策。同时,政府减少对于慈善机构的干预,转变为通过经济、法律手段来规范慈善组织及其活动。(来源:广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