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书被员工上网转载 老总怒打官司获赔1元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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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4日09:58 荆楚网-楚天金报 |
荆楚网(楚天金报)据新华社电22日,西安市碑林区法院对我国首例因私人信件被公布上网而引发的官司作出一审判决,某公司经理陈某索赔1元钱精神损失费的请求获法庭支持,但他要求员工将每封情书抄写10遍的请求未能如愿。 经理陈某的情书被员工小程提供给一网友,其中5封情书被该网友发布在几个网站论坛上,引得7家网站相互转载,经理以侵犯其名誉权为由,将该员工告上法庭。宣判结束后, 陈某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虽然我赢到1元精神损失费,但我对这个判决结果并不是很满意。”是否会上诉他还将考虑。开庭时小程并没有出现,法庭只好作了缺席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