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靶子:警察建"淫楼"卖淫案却与他无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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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4日16:21 人民网 |
评论由头: 民警夫妇百万建淫楼 警方称其与卖淫案无关 甘肃庆阳市西峰区公安局治安大队民警武敬忠最近一段时间成了全国各大媒体和网站关注的新闻人物。一个小小的民警之所以如此受关注,最主要的原因是经过媒体记者举报,公 安部门在武敬忠投资300多万元建设的正阳大厦里当场抓获了卖淫嫖娼人员。7月19日,当地警方在“庆阳时空”网站上发布消息说:庆阳市西峰区“同盟子”卖淫嫖娼案与警察武敬忠无关。推荐参考:关注点:卖淫楼巍然不倒 全靠背后有棵“大树” 任何一条藤蔓要保持其不倒的姿态,都必然会把其身子缠绕在直立的大树上。庆阳市西峰区繁华地段这栋容纳“小姐”最多的色情交易楼,何以会明目张胆地营业了一年之久,竟没有人敢前去查封?……当地警察平时就可能没有开展查房工作,也可能是扫黄工作抓得松。当然,不排除这么一种情况,因为“正阳宾馆”的老板就是警察,而扫黄人员也是警察,他们属于同事或同行关系,因此在查房过程中,执法人员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这是卖淫楼大发淫威一年为何不倒的一大原因之一。 关注点:对警方结论“卖淫案与投资建楼的警察无关”的几点疑问 就算他没有直接参与经营活动,但是,身为警察,和卖淫场所同住一楼,他竟然视而不见,他这个警察是怎么当的?他的职业责任感到哪里去了?武敬忠是房东,把房子租赁给卖淫公司,难道,他就没有一点责任?他就没有对被租赁者的监督管理责任?难道,租赁者就可以用房屋为所欲为吗?如果这个警察真的明目张胆参与经营活动也就太不明智了,他用不着插手经营活动,他可以方便的出卖信息,他可以坐收租金,可以通过自己的权力为其支起一个无形但很强大的“保护伞”,这些潜在的关联难道就不是责任?既然想为自己的儿子开脱罪名,那么以前,他就没有做过类似的事情? 关注点:当地警方急于为武敬忠开脱,耐人寻味 当地警方不惜冒着“包庇”武敬忠容留卖淫罪的危险,迫不及待地宣布武敬忠与卖淫案无关,颇为耐人寻味。按照这种一遇到麻烦事就“划清界限”的思路,即便武敬忠容留卖淫罪证据确凿无法抵赖,当地警方还是可以如此这般继续“无关”下去……有些时候,一个人越是为自己辩解,却难免越描越黑,现在庆阳市警方希望把警察武敬忠从其投资兴建的“淫楼”中解脱出来,同时也把公安局从管束警察不力、治理社会治安不力的责难中解脱出来,也陷入了这样一个尴尬境地。退一万步,就算警察武敬忠与卖淫案无关,但他作为一个警察,一个公务员,既没听说他做什么生意发了大财,也没听说他撞大运买彩票中了500万,那么他修建正阳大厦的300万巨款是从哪里来的?公安局有没有调查其合法来源?难道这个问题也与公安局的管理责任“无关”?编辑点题: 警察武敬忠因儿子犯罪后设法为其开脱罪责而被拘留,后来公安部门又在他投资300多万元建设的正阳大厦里当场抓获了卖淫嫖娼人员。近日,当地警方发布消息说:发生在正阳大厦的卖淫嫖娼案与警察武敬忠无关。一名警察,何以能够拿出300多万元去投资建楼?这座位于繁华地段,容纳“小姐”最多的色情交易楼,何以会明目张胆地营业了一年之久,竟没有人敢前去查封?当地警方为什么急于为警察武敬忠开脱,匆忙认定发生在这座楼里的卖淫嫖娼行为与楼主人无关?欢迎广大网友各抒己见,进行探讨,请将感言写入留言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