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食品加工器 抽查合格率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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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4日16:45 东南快报 |
本报讯 昨日,省质监局发布的“国家监督抽查电动食品加工器具”结果表明,该类产品的抽查合格率仅为59.1%。 该次抽查涉及广东、浙江、江苏、上海4个省、市22家企业生产的22种产品,合格13种。其中上海“国生”牌SL-380B型榨汁机(规格220V~50Hz380W)、宁波的“NIRON”牌NR5010型食品加工机(规格220V~50Hz 200W),因质量较差被列入黑榜。 昨日省质监局还发布了电热水壶产品国家监督抽查结果,在对广东、浙江、山东、北京、上海等5个省、直辖市25家企业生产的25种电热水壶产品质量进行的国家监督抽查中,有18种产品合格,抽查合格率为72.0%。 质检专家提示,消费者在选购上述产品时除了首选知名企业的产品外,最好做到“三看”: 产品的标识应包括企业名称、地址、规格、型号等;应有防止误用的警告语,应有详细的清洁方法等; 对于搅拌机、榨汁机等产品,应有安全联锁开关,且产品的料筒容器完全正确安装。 对于电热水壶产品,如果塑料件明显有粗糙,不均匀现象,摇晃时内部有声音,可能就是质量低劣的反应。最好选购有温控功能的产品,这样的产品在水烧开后会自动断电,可有效防止因无人看管而造成干烧。(来源:宋向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