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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律师富有的道义期待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5日00:01 红网

  红网『字体: 大 中小』近日,记者从济南从市法律援助中心获悉,至少承办一件法律援助案件成为今年济南市律师年检注册的必需条件。今年,市法律援助中心承诺为1000件案件提供法律援助。此外,市法律援助中心还将法律援助案件的补贴标准由200元提高到最低400元、最高1000元,调动了律师承办法律援助案件的积极性。在实施法律援助的同时,市法律援助中心还通过工、青、妇等与1000名困难群众签订了法律援助顾问协议书,承诺在一年之内为他们提供无偿法律服务。(《济南日报》7月24日报道)

  法律援助不伸手律师难过年检关,济南市将律师的法律援助与道义责任紧紧地维系在一起,将至少承办一件法律援助案件作为年检注册的必需条件,这种让律师富有更多的人性期待的做法,对维护律师的社会形象,进而推动我国的民主与法制建设具有积极意义。

  在国人的心目中,律师被称为正义与公平的化身,因为律师的基本职责就是秉持法律的基本精神,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纠正某些法律判决中的疏漏和不公,彰显法律的尊严,然而,近几年来,个别律师丧失了基本的职业道德操守,陷入了一种“惟钱是尊”的误区,把道义良心,社会责任统统忘之,一心掉进钱眼里,上演了一出出“律师大门朝南开,有理没钱莫进来”的闹剧,更有甚者,个别律师与法官串通一气,合伙坑害当事人,严重践踏了神圣的法律。至于担当起一种社会道义责任,无偿地援助弱势群体,在一些律师那里早已成了一种“遥不可及”的事情。难怪这几年人们对律师颇有微词,看看一些律师的所作所为,着实让人们心寒。

  诚然,律师毕竟不是不食人间烟火的神仙,他们也要靠薪水供养家人,维持生计,适当地讲究一下经济利益人们能予以理解,但决不能陷入“惟钱是尊”的误区,因为律师的社会角色不同,他们被赋予了更多的人文意蕴,充满了更多的道义责任,除了担当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的责任外,还担当着扶贫助弱的社会责任。我们应该看到,这几年打官司的成本越来越高,已令很多弱势群体望而却步,在这样一种情势下,国家及时出台了相关政策,法律援助的“恩泽之手”应运而生,很多身处社会底层的人通过法律援助讨到了公道,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这其中就有律师的功劳,有些律师不计报酬,自己垫付资金为弱势群体鼓与呼,因而赢得了世人的敬仰与推崇,他们所体现出的人性之辉将长留于人们的记忆中。

  眼下,随着民主与法制建设的日臻完善,律师在社会生活中扮演着一种重要角色,可以说,律师自身素质如何,将直接关乎我国的民主与法制建设的质量,关乎程序正义和实质正义的走向,因此,本着一种应有的人文善意,对律师提出一种道义要求,让律师富有更多的人性期待,这是一种极富人性化的关爱之举。有了这种人性化的规范和约束,相信会有更多的律师义无反顾地加入到人道主义的救援队伍中,这样一来,对那些急需救助的弱势群体来讲无疑是一个福音。愿人们能从济南市的做法中受到启迪,让律师担当更多的道义责任,这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题中应有之义。(稿源:红网)(作者:李红军)(编辑:耿红仁)(2005-7-2216:14:10)(2005-7-219:08:19)(2005-7-20 19:23:43)(2005-6-250:15:43)(2005-6-2413:38:14)(2005-6-20 18:21:27)(2005-6-1910:14:41)(2005-6-1510:22:16)(2005-6-14 11:28:22)(2005-6-2 9:0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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