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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放座谈会开了两百次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5日03:40 北京晨报

  一天接200个市民电话老代表抱病参会提建议

  在刚刚结束的北京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21次会议上,《北京市烟花爆竹管理条例(草案)》的初审吸引了北京市民的目光。而在此之前,为了广泛听取市民意见,市人大常委会进行了历时两个多月的前期调研,其中多次组织专家座谈,向全市18个区县发放调查问卷。一些热心的市人大代表还积极深入群众征集意见,为条例草案的修改完善出谋划策。

  ■5000多人参加座谈

  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办公室综合处处长袁芳女士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任何一个法律法规的形成都来不得半点马虎,它必须最大限度地体现市民的利益,她认为:“条例中的每一项内容都要慎而又慎。”在两个月的时间里,市人大常委会先后组织了4次座谈,发放了6万多份民意调查问卷。各区县人大常委会共召开座谈会218次,参与人数达5252人。

  市人大内务司法委还分别邀请了北京市参与烟花爆竹管理的六个部门,包括公安、工商、质检、安监、城管、交管部门座谈。中央驻京机关包括中共中央办公厅、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国务院法制办、公安部、国家安监总局、国家质检总局、国防科工委、建设部、总政后勤部、武警北京总队也参加了座谈。

  ■调查卷发了6万多份

  北京市政府向市人大提交了条例草案后,为了能在最大范围内征求市民的意见,人大常委会特意委托18个区县人大常委会发放了6万份民意调查问卷。共回收有效问卷574031份。问卷内容涉及是否应该燃放、燃放时间地点、烟花爆竹销售、管理部门等7个方面的选择题。

  内务司法委也给部分市人大代表准备了调查问卷,问题也更具体、更深入,比如“本市是否对市区、郊区在烟花爆竹的管理上有所区别?应当如何规定”、“如何采取措施将燃放烟花爆竹可能造成的人员伤亡、火警灾害、噪声污染、环境污染等负面影响降低至最低程度”、“对个人及单位燃放烟花爆竹应当做哪些具体规定”等。

  ■法律专家参与讨论

  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在今年6月16日和17日先后组织了四次座谈会。著名的法律专家是第一次座谈会的主角,包括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的莫纪宏研究员,清华大学法学院环境法中心的王明远副教授,北京大学法学院的汪劲教授,北京市高通律师事务所的敬云川主任等法律界人士。

  谈到这次座谈上的情景,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员、北京市人大制度研究会理事莫纪宏教授仍然记忆深刻:“这么重要的条例必须要经过科学论证,而法律专家参与讨论就是最好的科学论证方法之一。”他认为北京市的烟花爆竹由“禁”到“放”是顺应社会现实和社会民意的一种反映。参加这次座谈的大多数法律专家都赞同这种观点。

  限放草案背后的故事

  一天接200个电话

  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办公室综合处处长袁芳女士在征求市民对该条例草案意见的时候,一天就接到了200多个电话,累得嗓子都说不出话来了。“至今每天还能收到不少市民的来信、来电。”

  抱病参加座谈

  1993年提出关于北京市“禁放”烟花爆竹议案的代表李敬带病参加了座谈会。记者打通了小汤山医院的电话。谈起法规,病榻上的李代表的声音一下子大起来,让人体会到他对法规这件事的关注和参与的热情。

  李代表说,当初提议案“禁放”的不少人大代表都和他一起参加了座谈会,大家觉得这样一个条例的出台应该是十分慎重的。党和政府不但要听取广大群众的意见,做到民主,更应该科学地制定法律法规,对广大群众有一个正确的引导。他认为,今天的条例草案应该是对原有法规的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应该随着时代的发展而发展,不是一成不变的。”

  一份问卷40人答

  有位市人大代表在接到调查问卷后,专门向自己所在单位的40多位同事征求了意见,做了详细记录以后,和问卷一起递交到市人大内务司法委。由于代表的调查问卷是无记名的,这位代表到底是谁已无从查起,而代表的这种负责的态度让人感动。

  晨报记者韩娜/文

  佟一博/摄

  

限放座谈会开了两百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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