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百万货款业务员获刑十三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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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5日05:51 重庆晚报 |
本报讯 为资助哥哥做钢材生意,一名业务员挪用公款100万元。日前,渝中区法院以挪用公款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3年。 李跃华是重庆重型汽车集团卡福汽车零部件有限责任公司的业务员,被派往湖南追收车桥厂的货款。2000年9月至2001年7月期间,他先后三次改公司介绍信,将本应由车桥厂支付的货款转由欠该厂货款的另外一家公司给付,或变为由车桥厂下属公司提供车辆充抵货款 。他陆续从转付公司取走现金和两台神龙富康轿车充抵货款,并从用户下属的邦乐公司提走8台“邦乐”客车。充抵货款的车辆除一台留作私用,一台返还外,其余均被他变卖,所获钱款与提取的现金除少部分划转回卡福公司账上,其余大部分则交给他的哥哥做钢材生意。2002年8月,李的行为被公司发现,公司随即要求其交还货款。时至今日,仍有71万余元的货款尚未归还。 (记者 罗彬 见习记者 王明)网络编辑:李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