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 没有劳动关系证明半数工伤申报被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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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5日06:07 人民网-华东新闻 |
本报讯由于不注意保留劳动关系的凭证,许多受伤职工无法申报工伤。今年上半年,南京市共有近500名职工到工伤部门申报工伤认定,只有243人能提供劳动关系证明。 根据相关规定,个人申报工伤认定需提供3种材料: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事故发生原因、地点的证明材料;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申请人如果提供的材料不完整,劳动部门不能受理其申请。 有关部门提醒,劳动者一定要与用人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并注意保存相关凭证,包括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考勤记录以及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谢虹) 《华东新闻》 (2005年07月25日 第二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