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大热天 穿着太惹火易惹事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5日07:36 重庆时报

  有关统计资料显示,相当多的职业女性遭受过不同形式的性骚扰,特别是30岁以下的未婚职业女性深受其害。

  那么究竟什么是性骚扰呢?书面解释是:性歧视的一种形式,通过性行为滥用权力,在工作场所或其他公共场所欺凌、威胁、恐吓、控制、压抑或腐蚀其他人。这种性行为包括语言、身体接触以及暴露性器官。

  情景一 公交车上被“抚摸”

  曾就读于西南农业大学的吴同学,向我们诉说了她在公车上被骚扰的经历。那天,她乘公交车到北碚,一名男子故意把身体往吴同学身上靠,甚至还抚摸她的腿。吴同学当时很害怕,又不敢说出来,只有离那名男子远点。

  情景分析:此类性骚扰属于接触式性骚扰,行为人以触摸、搂抱和亲吻等与被害人身体接触的方式实施性骚扰,使受害人人格尊严受到侮辱。遇到这种情况,在警告无效的情况下,要大声斥责行为人,引起更多人的注意。

  情景二 报名资料被利用

  程小姐前段时间报名参加了一个健身俱乐部,在填写资料时将自己的手机号码也登记上了。此后有个男的每天给她打电话、发短信。短信内容非常肉麻,令程小姐困扰不已。

  情景分析:上述情况属于文字性性骚扰,即行为人以挑逗、侮辱,如脏话、黄段子,污辱性语言以及一些不符合当时环境、场合的含有性色彩的使受害人感到被迫和不受欢迎的与性有关的语言。虽然在法律上对此类性骚扰没有明确的规定,但若言语的内容十分下流,且具有针对性,在对行为人警告无效的情况下,受害人可以到派出所报警。

  情景三 公开场所遭遇暴露

  刘小姐晚饭后到江边沿着河滩散步时,一个男的突然跑到她面前,脱下裤子,刘小姐当时吓得大叫一声赶紧跑开了。

  情景分析:这属于典型的暴露式性骚扰,行为人在陌生异性毫无准备的情况下暴露自己的隐私部位,从而使受害人的人格尊严与性自主权受到侵害,继而产生性羞耻心。此类性骚扰取证十分困难,受害人在遇到这种情况时,要大声斥责行为人,迫使其尽快收敛不雅行为。

  情景四 公共场合被偷窥

  胡女士前天到农贸市场买菜,当她蹲在地上挑菜时,突然感到一双眼睛正盯着自己。她这才发现,自己衣服领口给了别人“打望”的机会。

  情景分析:这种属于偷窥式性骚扰,即行为人偷看、窥视对方身体不经意暴露的隐私部位的性骚扰行为。此类性骚扰同样涉及到取证困难的问题,大家要尽可能避免给行为人偷窥的机会。

  制裁性骚扰已提上日程

  6月26日在北京举行的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议题包括审议《妇女权益保障法》修正案草案,“性骚扰”首次进入中国的立法视野。

  草案规定,任何人不得对妇女进行性骚扰;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防范工作场所的性骚扰;对妇女进行性骚扰,受害人提出请求的,由公安机关对违法行为人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

  热线记者 王有西


新浪友情提醒:看新闻也有“巧”方法! 
收藏此页】【 】【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