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阴免交“借读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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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5日07:53 扬子晚报 |
本报讯江阴市教育局近日出台规定,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只需提供4项证明材料,在江阴务工的外地人员子女在江阴入学就可免交借读费,享受江阴籍学生同等待遇。据悉,这4项条件(证明材料)分别是户口簿、身份证、暂住证;经劳动人事部门鉴证或备案的劳动合同;符合户籍所在地有关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子女(监护人提供县级以上计划生育部门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中途转学的还须提供转学证明。符合条件的对象可按规定每学期免交省内借读费190元(或省外借读费250元)。(敏华 晓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