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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热水壶3成不合格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5日07:53 扬子晚报

  本报讯记者昨日从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获悉,国家质检总局日前抽查了广东、浙江、山东、北京、上海等5个省、直辖市25家企业生产的25种电热水壶产品,合格18种,产品抽查合格率为72.0%%。

  据介绍,潮安联发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产电热水壶、上海恺笛日用器皿有限公司产电热水壶都存有一定问题。

  国家质检总局同时公布了广东、浙江、江苏、上海等4个省、市22家企业生产的22种电动食品加工器具产品,合格13种,产品抽样合格率为59.1%%。据透露,上海国生实业有限公司产榨汁机、宁波宁锐电器有限公司产食品加工机都存有一定质量问题。(靳松春宁西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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