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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弟提议 抢劫表姐两名女中学生惨遭强奸,两名犯罪嫌疑人已被抓获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5日08:02 贵州都市报

  金黔在线讯7月24日,记者从绥阳县公安局获悉,抢劫、强奸两名中学生的两名犯罪嫌疑人已被警方抓获,其中一名疑犯竟然是其中一名受害女中学生的表弟。

  7月3日下午,绥阳县公安局接某厂中学生张某某、王某某报案称:她们在租住的出租屋内被一名男子持刀威胁捆绑,索要现金5万元,在将二人强奸后,强迫张、王二人在一周内将5千元现金汇到指定帐户上,随后将张、王身上的160元现金抢走后跳窗逃走。

  鉴于案情重大,绥阳县公安局立即组织精干警力对该案展开缜密侦查。7月15日,办案民警在排查张某某的社会关系人时,获知张某某有一表弟伏某某,平时经常与社会上的闲散人员交往,对此,民警立即将伏某某纳入视线,进行监控。

  警方查明,伏某某于案发前与一名叫陈合奎的年轻人有过接触。鉴于陈、伏有重大嫌疑,民警将二人相片提取后,通过受害人辨认,警方确定陈合奎有重大作案嫌疑,并将其抓获。在大量的证据面前,陈合奎不得不交代了作案经过。

  今年6月下旬,陈合奎因无钱花销,便向伏某某借钱,伏无钱,便想到表姐张某某家有钱,但关系不好,便对陈提议去抢其表姐张某某。

  7月2日上午6时许,陈到街上买了一顶太阳帽,然后与伏某某一同来到某厂路口下车观察。上午9时许,见张、王二人所住的楼上无人,陈合奎将买来的纱布贴在脸上并戴上太阳帽,作好伪装后,持刀闯入张、王二人房内,将二人捆绑,并将两人的眼睛和嘴巴用布蒙住。此时,伏某某见陈已经将二人控制后,转身离开。

  在室内,陈对二人实施强奸,至下午3时,陈见无法得到所要钱款,便抄了一银行帐号给张某某,叫其于一个星期内将5000元汇到帐号上,并将二人身上现金160元抢走后跳窗逃走。

  目前,此案还在进一步调查中。犯罪嫌疑人陈合奎(又名陈伟,男,现年20岁)及伏某某(男,16岁)已被刑事拘留。

  作者:杜晓东 唐正平 来源:金黔在线—贵州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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