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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满公交车内异味 河南郑州市民告赢公交公司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5日08:46 法制日报

  本网讯 井长水党玉红因公交车车厢内气味难闻,乘客訾先生遂将公交公司告上了法庭,诉请判令公交公司消除其客运服务中危及他和广大乘客身体健康的气味。7月16日,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依法对此案主持调解,双方达成和解协议,郑州市公共交通总公司一次补偿訾先生经济损失450元。

  家住郑州市顺河路的訾先生说他几乎每天都要乘坐64路公交车,而部分64路公交车汽

油泄漏现象严重,车厢内的空气被油气污染,车牌号为豫A19614、豫A42253、豫A26456的3辆公交车气味尤其难闻,坐这些车经常出现头晕、呕吐等现象,而且有此现象的并非他一人。

  诉讼过程中,郑州市公交总公司将公司所属的40台(含被诉3辆)公交车进行了维修。鉴于訾先生所诉的郑州市公共交通总公司在其客运服务中存在的危及乘客身体健康的危险已不存在了,被告也对訾先生出于社会公益的角度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做法表示赞同,双方遂达成和解协议。(责任编辑:徐艳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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