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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和万事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5日08:52 中国宁波网-宁波日报

  兴如竹

  不久前,《宁波晚报》有一篇白沙街道举行“婆媳沟通会”的报道。街道内20多对婆媳聚在一起,畅谈交流如何处理婆媳关系的体会。许多人感到,这个沟通会是一个相互交流感情的好机会,获益匪浅。

  家家伉俪恩爱骨肉情深,人人尊老爱幼温良恭俭,家庭和睦团结,就能凝聚力量,战胜生活中的种种困难。所以,“家和万事兴”一直作为一条治家格言。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家庭的问题不仅是家庭内部的问题,它必然会反映到社会中来。因此,在建设和谐社会中,家庭的和谐同样十分重要。细胞有活力和生机,整个社会才会充满活力和生机;家家安定有序,诚信友爱,家庭成员都享受民主与法制的权益,整个社会的公平正义才会得到体现;各个家庭成员都实现了各尽所能、各得其所,和谐社会的基本要求和目标也就实现了。

  但是,同其他事物一样,家庭作为人类存在的最基本的结构元素,本身也不可避免地存在着矛盾。尤其是现代社会的发展,东西方文化的碰撞与融合,人们的观念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使家庭矛盾出现了新的特点。这是不足为怪的。面对矛盾,我们要做的是顺应时势,转变观念,着力构建新型、健康、良好的家庭关系,以此来不断增加社会的和谐因素,尽力减少不和谐因素。比如,上面提到的婆媳关系,存在的历史可谓悠久,被认为是“家庭中最难处理的关系”,但如果我们用文明、科学、民主的方式,积极地去处理,通过增加沟通、换位思考,引导媳妇像对待母亲那样对待婆婆,婆婆像对待女儿那样对待媳妇,那么,婆媳之间的和睦就不难实现。

  其实,不仅仅是婆媳关系,家庭成员间的许多关系,也要这样来处理。比如,在教育孩子的问题上,简单粗暴的办法已越来越行不通。曾有报道说,一位父亲打了小孩,小孩就打110,让民警公事公办“家务事”,说明孩子法制意识的提升给法制意识淡薄的大人们出了个大难题,社会进步了,家长需要考虑更科学、更多样化的方法来教育孩子。比如夫妻关系,在现代社会经历越来越多的考验。据2003年北京市统计年鉴公布的数据,2002年,北京市结婚和离婚的比例为1.96:1,即不到两对夫妻结婚就有一对夫妻离婚。中国社会科学院专家的报告还指出,自20世纪70年代末以来,中国的离婚率持续上升,已超过邻国日本和韩国,与新加坡同属亚洲离婚率较高的国家。如此大量的“社会的细胞”不稳定,对社会的稳定肯定不利。这就需要夫妻双方多了解择偶和相处的知识,当婚姻遇到矛盾时,更加理性地处理问题。

  再比如孝顺问题。传统的父母子女关系,关键词是“孝顺”,顺从父母为孝敬,父母往往拥有绝对权威。而随着社会发展变化,这种传统关系正在瓦解、重建。在新科技、新信息、新设备面前,上年纪的人知识和动手能力都已落后于孩子们,就要向孩子们学习了。顺从父母意志的孝顺,正在分化为顺应时代进步、社会发展这个意义上的对长辈的尊敬。例如在创建文明城市活动中,孩子们劝阻父母的不文明言行,就是时代进步的可喜现象。这并非不孝顺,而是说,做父母的不能再固执传统的顺从个人意志的孝顺观了,而是要与时俱进地树立父母与子女是平等的和相互学习的新“孝顺观”。

  构建和谐社会,除了政府主导,更重要的是人人参与,要从各人和各个家庭做起。“家和万事兴”,让我们都为建设和谐家庭作出贡献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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