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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成离婚案涉及家庭暴力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5日09:33 南方日报

  本报讯(见习记者/龚晶 通讯员/黄远任)“性骚扰、家庭暴力,目前在佛山并不算多,但值得关注的是,近年来佛山审理的离婚案件中,有40%涉及家庭暴力。”上周六,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蒋黔贵率立法调研组到佛山,就《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修正案(草案)》中的有关问题进行调研。性骚扰、家庭暴力等侵害妇女人身权益和农村“外嫁女”的财产权益等问题成为代表们讨论的焦点。

  近年来佛山的家庭暴力呈下降趋势。2003年,佛山市妇联接到的家庭暴力举报为373宗,2004年则降为193宗。

  数据显示,家庭暴力已经成为威胁佛山居民婚姻幸福的重要因素。“近年来佛山审理的离婚案件中,有40%都与家庭暴力有关。”佛山市中级法院副院长赖紫宁说,妇女遭受家庭暴力有轻有重,有的甚至达到犯罪程度。但家庭暴力的取证工作同样遭遇很大的阻力。“家丑不可外扬”是多数受害者的顾虑。”

  对于将禁止性骚扰写入法律,有代表认为,这可以体现出对妇女尊重的态度,目前应当着力去完善和细化这一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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